借款合同担保人保证怎么免除
常山法律咨询
2025-05-20
(一)若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担责。债权人在转让债务时应及时与保证人沟通并取得书面认可。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变更前要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若减轻债务,保证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债权人需留意保证期间,及时行使权利。
(四)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保证人,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可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如下:
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获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转让部分免责。
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未获书面同意,减轻债务的,担保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的,对加重部分免责。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起诉或仲裁,连带保证中未请求担责,担保人免责。
主合同双方串通骗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担保人不担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借款合同担保人在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其书面同意且加重债务、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及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其担责、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或债权人欺诈胁迫其提供保证等情形下可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在上述情形中,若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获保证人书面同意,这打破了保证人对债务承担的预期,所以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未经书面同意,加重部分不应由保证人承担;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的保证义务消灭;主合同存在串通、欺诈、胁迫等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的情况,保证合同效力受影响,保证人可不承担民事责任。若遇到借款合同担保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借款合同担保人在多种情形下可免除保证责任。当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无需担责。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减轻债务时保证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则对加重部分不担责。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可免责。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保证人,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避免纠纷,债权人在涉及债务转让、合同变更时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需明确自身权利,在遭遇欺诈、胁迫等情况时及时维护权益。同时,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积极行使权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若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那么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那部分债务,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因为保证人是基于对原债务人的信任才提供担保,债务人变更可能增加风险。
(2)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时,若减轻债务,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债务仍需担责;若加重债务,保证人对加重部分无需担责。这体现了法律对保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3)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若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这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
(4)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或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保证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尊重。
提醒:在提供担保时,务必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面临的风险。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变更前要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若减轻债务,保证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债权人需留意保证期间,及时行使权利。
(四)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保证人,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可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如下:
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获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转让部分免责。
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未获书面同意,减轻债务的,担保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的,对加重部分免责。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起诉或仲裁,连带保证中未请求担责,担保人免责。
主合同双方串通骗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担保人不担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借款合同担保人在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其书面同意且加重债务、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及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其担责、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或债权人欺诈胁迫其提供保证等情形下可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在上述情形中,若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获保证人书面同意,这打破了保证人对债务承担的预期,所以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未经书面同意,加重部分不应由保证人承担;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的保证义务消灭;主合同存在串通、欺诈、胁迫等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的情况,保证合同效力受影响,保证人可不承担民事责任。若遇到借款合同担保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借款合同担保人在多种情形下可免除保证责任。当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无需担责。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减轻债务时保证人对变更后债务担责,加重债务则对加重部分不担责。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可免责。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保证人,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避免纠纷,债权人在涉及债务转让、合同变更时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需明确自身权利,在遭遇欺诈、胁迫等情况时及时维护权益。同时,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积极行使权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若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那么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那部分债务,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因为保证人是基于对原债务人的信任才提供担保,债务人变更可能增加风险。
(2)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时,若减轻债务,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债务仍需担责;若加重债务,保证人对加重部分无需担责。这体现了法律对保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3)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若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这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
(4)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或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保证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尊重。
提醒:在提供担保时,务必了解自身权益和可能面临的风险。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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