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是否需要欠款人同意才能扣划退休金

常山法律咨询 2025-04-23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有观点认为, 法院在办理退休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过程中,在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执行人员会向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并要求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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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被执行人同意,但是会给他留必要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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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达退休年龄才可以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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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扣划欠款人的退休金不需要欠款人同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也明确,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可见,法院在执行欠款人退休金时,只要依法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单位就有义务协助执行,无需欠款人同意。不过,法院在扣划前会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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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可以申请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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