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常山法律咨询 2025-04-2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因合同履行或其他原因引发争议的情况。在江苏省,解决此类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等。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这是最简便快捷的方式。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相关部门如房屋管理部门或房地产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调解人员将帮助双方达成一致。如果调解仍无法解决纠纷,则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买卖合同自订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买卖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行业协会负责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的调解。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浦江县看守所地址 虹口区看守所地址 缙云县律师网 宁波市江北区资深刑事律师 绍兴市越城区资深刑事律师 杭州市临安区取保候审律师 衢州市衢江区取保候审律师 嘉兴市律师 温州市龙湾区律师网 嘉兴市秀洲区律师网 湖州吴兴房产律师 桐乡房产律师 绍兴越城房产律师 宁海刑事律师 瑞安刑事律师 嵊州刑事律师 泰顺律师 云和律师 遂昌律师 青田律师 长兴律师事务所 磐安律师事务所 衢州律师事务所 临海法律咨询 三门法律咨询 泰顺刑事律师 江山刑事律师 宁波律师事务所 金华律师 宁波海曙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上城律师 金华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江山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杭州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永康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湖州律师 衢州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庆元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 黄山律师 青田刑事律师